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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

背景

為抑止及減緩河川揚塵導致空氣品質嚴重惡化事件,環保署自96年11月起邀集水利署、林務局及相關地方政府共同研商,100年度起持續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計畫。

針對於濁水溪、大安溪、大甲溪、烏溪、高屏溪、卑南溪、花蓮溪、秀姑巒溪及立霧溪等9條揚塵嚴重之河川(圖1),進行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工作,辦理揚塵預報、應變、宣傳、防護與環境清理等工作,各縣市並研訂河川揚塵預警、通報及應變分級機制。


圖1為臺灣主要揚塵好發河川及權責單位,其中:
  • 大安溪與大甲溪為臺中市政府及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 烏溪為臺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及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 濁水溪為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及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 高屏溪為高雄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及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 卑南溪為臺東縣政府及水利署第八河川局
  • 花蓮溪及秀姑巒溪為花蓮縣政府及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 立霧溪為縣管河川,主管機關為花蓮縣政府

*圖1:臺灣主要揚塵好發河川及其管理單位

中央與地方政府依權責分工共同執行河川揚塵防制工作(圖2) ,環保署依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召開河川揚塵污染防制專案會議,並持續補助受河川揚塵影響之縣市辦理抑制河川揚塵工作,推動內容主要採「河川揚塵預警通報」、「宣傳推廣」、「防護演練」及「環境清理」等四大面向之揚塵減量策略。預期達成目標及效益說明如下:

  • 中央與地方政府依權責分工共同推動,由環保署定期召開督導聯繫會報,地方環保局辦理應變、宣傳、防護與清理等工作。
  • 加強河川灘地管理,依河川特性,精進河川揚塵防制工法,包括水覆蓋、石圍籬、綠覆蓋等,落實高灘地使用管制,於汛期後東北季風期間調節生態基流量。
  • 加強河岸裸露地植樹,進行防風林復編及撫育,強化復編防風林植樹,加速推動造林綠化面積。
  • 在河川流域周邊設置複層林,兼具保安及防風效果,並加強河岸兩旁裸露地植樹,營造及復育河川生態。
圖2為中央與地方政府依權責分工共同執行河川揚塵防制工作 ,由環保署建立協調平台,並補助地方環保局辦理抑制河川揚塵工作,各權責單位分工內容包括:
  • 農委會林務局協助河岸裸露地植樹、防風林復編及撫育,加速推動造林綠化面積。
  • 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河川灘地管理,依河川特性,精進河川揚塵防制工法,包括水覆蓋、綠覆蓋等,並落實河川公地使用管制。
  • 地方環保局辦理河川揚塵預報、應變、防護、宣傳與環境清理等工作。

*圖2:中央與地方政府河川揚塵防制權責分工機制

歷年河川揚塵事件變化

各河川揚塵事件日數自102年起呈現逐年下降趨勢,105年度相較於102年度濁水溪下降幅度達66%,但106年揚塵次數又上升至75次,其中濁水溪發生59次,河川揚塵影響嚴重,自107年起濁水溪推動「濁水溪揚塵防制及改善第一期行動方案(107年-109年)」,並加強其他重點河川揚塵防制推動工作,揚塵事件逐年下降。109年共發生17次揚塵事件,110共發生7次,分別為濁水溪6次、卑南溪1次,較往年發生次數大幅降低。


圖3為歷年河川揚塵事件次數統計,環保各河川揚塵事件日數自102年起呈現逐年下降趨勢,105年度相較於102年度濁水溪下降66%,但106年揚塵次數又上升至75次,其中濁水溪發生59次,自107年起濁水溪推動「濁水溪揚塵防制及改善第一期行動方案」,並加強其他重點河川揚塵防制推動工作,揚塵事件自106年起逐年下降。110年共發生7次,分別為濁水溪6次、卑南溪1次,較往年發生次數大幅降低。

*圖3:各河川歷年揚塵事件統計

推動成果

環保署自100年度起持續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辦理揚塵預報、應變、防護、環境清理與環境清理等工作,各工作辦理成果簡述如下:

  • 建立各河川預警通報制度與應變機制。
  • 透過宣導防護說明會、校園宣導會、示範觀摩、教育訓練等,提升民眾與相關人員對於揚塵防制與相關防護措施的了解。統計101至110年度各地方政府共完成教育宣傳說明會共531場次,參與人數達60,903人次。
  • 為避免揚塵危害影響下風處居民及學童,辦理「河川揚塵應變防護演練」,使民眾及相關單位熟悉整體作業流程,加強遭遇河川揚塵時之應變能力,101至110年度各地方政府完成之防護演練共87場次。
  • 101至109年各縣市單位執行環境清理總長度936,266.46公里,110年環境清理長度為118,190.69公里。
圖4為110年12月6日高屏溪結合相關權責單位與鄰近村里辦理河川揚塵事件防護演練現況。

*圖4:高屏溪各權責單位與鄰近村里辦理河川揚塵事件防護演練

未來方向與目標

  1. 一、持續辦理河川揚塵預報、宣傳、防護與環境清理等工作,以減緩河川揚塵。
  2. 二、依行政院109年8月28日核定「濁水溪揚塵防制及改善第二期行動方案(110年-112年)」辦理揚塵防制工作,提升濁水溪兩岸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3. 三、依「高屏溪揚塵防制及改善行動方案」權責分工,以「水利」、「造林」、「污染源管制」及「防災應變」四大面向,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執行,持續辦理減緩河川揚塵措施,減少裸露地面積,改善高屏溪沿岸居民生活品質。
  4. 四、未來將持續督促地方環保單位針對受揚塵影響之河川,積極辦理河川揚塵預警通報、防護演練及宣傳推廣等作業;另將持續協調水利署各河川局,於易發生揚塵河川採取抑制揚塵工法及措施,如水覆蓋、綠覆蓋、其他覆蓋或其他抑塵工法(圖5)等,並協調林務局加強植樹造林。

圖5為臺灣主要揚塵好發河川常見之揚塵防制工法,包括:水覆蓋、綠覆蓋及稻草蓆覆蓋等。

*圖5:常見之河川揚塵防制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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